夜間施工許可證有效期是多長?許可證申請程序有哪些?
2022-11-16 11:36:56 來源:稅法網
一、夜間施工許可證有效期是多長
1、許可證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48小時,并不是長期有效。
2、而且,兩次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的時間間隔不應少于24小時。
3、根據建筑法的規定,施工許可證的有效期限是指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
二、許可證申請程序
審批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將建筑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報各區縣行政審批大廳或環保部門。
申報提交的材料:
1.《建筑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
2.建筑工地施工單位組織結構代碼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建筑施工許可證或建設施工合同復印件
4.重點工程概況及相關批文
其中,續辦項目承建單位可不再報送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建筑施工許可證或建設施工合同復印件。
(二)受理
接件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審查符合審批條件后簽收,移交經辦部門,并辦理移交手續;對初審不符合審批條件的由接件部門直接通知申請單位,書面告知理由。
(三)審查
經辦部門依法對施工情況及周圍環境情況進行核查。
三、審批權限及原則
各區縣(自治縣)環保局、有關經開區環保局及市環保局有關分局負責對轄區內的建筑工程夜間施工實施審批,一個工程每月審批不得超過6天。軌道交通、道路、橋梁、廉(公)租房等市級重點工程和特殊區域根據其工程、工藝需要,在確保社會穩定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
同一開發項目的不同施工企業應由項目業主協調統一進行連續施工作業。
對同一區縣組團式開發項目或鄰近的幾個工地夜間施工審批過程中,環保部門原則上應當對其夜間施工時間、周期及頻次進行統一審批。
對涉及多個區縣的同一開發項目,施工單位應分別到所涉區縣環保部門辦理夜間施工手續。各區縣環保局在審批此類夜間施工手續時,應當統一夜間施工時間、周期及頻次。對屬地性質不明或所涉區縣施工體量較小的,涉及區縣可自行協商確定管轄權。商議未果的,由市環保局指定施工體量較大的區縣環保部門管轄。被指定管轄的區縣環保部門除履行夜間施工審批職責外,還應履行日常監察、信訪投訴處理、排污收費等環境監管職責。
因為夜間施工不符合大多人的正常作息時間,由于環境問題噪音問題夜間施工申請不可能一經申請能維持很長時間。由上可得,僅48個小時,超過時間還得在24個小時后再經申請。申請程序及要求也是嚴格按照嚴格遵行的。
標簽: 夜間施工許可證